公司章程變更流程如下:
1.提議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建議。董事會是公司經營的決策機構,對公司經營情況以及章程的執行和變化情況較為了解,能夠對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積極意義的建議。
2.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股東:公司章程修改屬于股東(大)會會議審議事項。公司章程修改屬于股東(大)會的法定職權。有限責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種類股股東的同意:根據《公司法》第130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股票、無記名股票和其他種類的股票。當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種類股股東的利益時,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章程修改需要經過種類股股東同意這一程序。
4.特定章程變更事項應經主管機關審批: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章程變更事項需經主管機關審批的,需報主管機關批準。
5.章程變更事項屬于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規定予以公示:比如經營范圍有重大改變、發行新股等,應當予以公示。
6.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登記事項的,變更后需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涉及登記事項的,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部門獲取具體信息。
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老師
熱線:159110878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疃尚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