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個體戶的營業(yè)額達到一定標準后需要進行納稅申報。具體納稅標準如下:
1.增值稅:
?。?)月銷售額在3萬元(含)以下的,免征增值稅。
?。?)超過3萬元但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減按銷售額的3%征收增值稅。
2.企業(yè)所得稅:
(1)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30萬元之間的,適用10%的稅率;
?。?)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0萬元但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3.個人所得稅:
(1)月工資、薪金所得不超過3500元的,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月工資、薪金所得超過3500元但低于6萬元的,其應納稅所得額按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款。
北京樂財匯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熱線:159110878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白家疃尚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