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是指個體工商戶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包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該經營所得主要依據《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核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的),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的)。個體工商戶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行業確定其適用的應稅所得率。
在實務中,對于個體戶經營所得,有兩種核定方式:一是核定所得率,應納稅所得額=銷售金額×所得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二是雙定戶,直接核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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