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被刑拘后變更法人的程序如下:
1.向原公司登記機關提交變更申請、變更決議或決定等文件。
2.新法定代表人需在變更決議或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材料,審核通過的進行法人變更。
此外,在法人被刑拘的情況下,公司可以申請變更法人代表。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變更決議,若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的,可以由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變更決議簽署。
總之,法人被刑拘后變更法人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如有疑問,可以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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