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轉讓股權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系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視為有正當理由。對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有正當理由的,主管稅務機關不需核定股權轉讓收入,企業不需要進行資產評估。
但是,夫妻之間轉讓股權的印花稅,暫時沒有優惠政策,因此印花稅是必須要繳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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